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氨酚偽麻美芬膠囊
英文名稱: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Capsules
漢語拼音:Anfenweimameifen Jiaonang
成份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粒含對乙酰氨基酚325毫克,鹽酸偽麻黃堿30毫克,氫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輔料為:聚維酮K30、羥丙纖維素、羧甲淀粉鈉、硬脂酸鎂。
適應癥
本品用于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癥狀。
規格
每粒含對乙酰氨基酚325毫克,鹽酸偽麻黃堿30毫克與氫溴酸右美沙芬(以無水物計)15毫克。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粒,每6小時一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不良反應
1.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干和食欲缺乏等,可自行恢復。
2.偶見皮疹。有報道,極少數患者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現致命的、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
3.過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可引起嚴重肝損傷。
注意事項
1. 用藥3-7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 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 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4. 心臟病、高血壓、甲狀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癥、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7. 運動員慎用。
8.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9. 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10. 過敏體質者慎用,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 1 .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14.當出現皮疹或過敏反應的其他征象時,如用藥后出現瘙癢、皮疹,尤其出現口腔、眼、外生殖器紅斑、糜爛等,應立即停藥并咨
詢醫生。
15.因過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有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應嚴格按說明書使用。用藥期間如發現肝生化指標異常或出現全身乏力、食
欲不振、厭油、惡心、上腹脹痛、尿黃、目黃、皮膚黃染等可能與肝損傷有關的臨床表現時,應立即停藥并就醫。建議對乙酰氨基
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過2克。
16.應盡量避免合并使用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以避免藥物過量或導致毒性協同作用。
藥物相互作用
1 . 與其他解熱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 本品不宜與氯霉素、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解痙藥(如顛茄)、酚妥拉明、洋地黃苷類并用。
3.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中對乙酰氨基酚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的形成而產生解熱鎮痛作用。鹽酸偽麻黃堿能收縮上呼吸道毛細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減輕鼻塞癥狀。氫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樞,具有止咳作用。
包裝
鋁塑包裝,外套鋁袋;(1 )每板10粒,每盒1板;(2)每板12粒,每盒1板;(3)每板12粒,每盒2板。
執行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WS-286(X-241)-95-2015Z
上市許可持有人
企業名稱:海南九游会老哥俱乐部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國家高新區藥谷工業園二期藥谷四路8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海南九游会老哥俱乐部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國家高新區藥谷工業園二期藥谷四路8號
郵政編碼:570100
電話號碼:0898-68689766
傳真號碼:0898-6681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