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活性成份為頭孢西丁鈉。
化學名稱:(6R,7S)-3-(氨基甲酰氧甲基)-7-甲氧基-8-氧代-7-[2-(2-噻吩基)乙酰氨基]-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鈉鹽。
分子式:C16H16N3NaO7S2
分子量:449.43
每 1g 頭孢西丁鈉(按 C16H17N3O7S2計)含鈉 53.8mg(相當于 2.3mEq)。
適應癥
為減少耐藥細菌的產生并維持注射用頭孢西丁及其它抗菌藥的有效性,本品僅用于治療或預防已被證實或強烈懷疑由敏感細菌所引起的感染。
治療:
本品適用于治療由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嚴重感染:
1、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鏈球菌及其它鏈球菌〔不包括腸球菌,例如糞腸球菌(以前稱糞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霉素酶菌株)、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菌、流感嗜血桿菌以及擬桿菌屬引起的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和肺膿腫。
2、泌尿道感染:
由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菌、奇異變形桿菌、摩根菌屬、普通變形桿菌以及普羅維登氏菌屬(包括 P.rettgeri)引起的泌尿道感染,包括無并發癥的淋病。
3、腹腔內感染:
由大腸桿菌、克雷伯菌屬、擬桿菌屬(包括脆弱擬桿菌)以及梭菌屬引起的腹膜炎和腹內膿腫。
4、婦科感染:
由大腸桿菌、淋病奈瑟氏菌(包括產青霉素酶菌株)、擬桿菌屬(包括脆弱擬桿菌)、梭菌屬黑色消化球菌、消化鏈球菌屬和無乳鏈球菌引起的包括子宮內膜炎、盆腔蜂窩組織炎和盆腔炎。
注射用頭孢西丁,類似頭孢菌素,對沙眼衣原體沒有活性。因此,本品用于治療盆腔炎患者時,疑似有沙眼衣原體感染的,應適當合用抗衣原體藥物。
5、敗血癥:
由肺炎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霉素酶菌株)、大腸桿菌、克雷伯菌屬和擬桿菌屬(包括脆弱擬桿菌)引起的敗血癥(包括傷寒)。
6、骨和關節感染:
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霉素酶菌株)引起的骨和關節感染。
7、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霉素酶菌株)、表皮葡萄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等鏈球菌(不包括腸球菌,例如糞腸球菌(以前稱糞鏈球菌))、大腸桿菌、奇異變形桿菌、克雷伯菌屬、擬桿菌屬(包括脆弱擬桿菌)、梭狀芽胞桿菌屬、黑色消化球菌和消化鏈球菌屬引起的皮膚和皮
膚軟組織感染。
預防:
注射用頭孢西丁鈉也可用于接受未污染的胃腸道手術,以及經陰道子宮切除、經腹腔子宮切除或剖腹(宮)產等手術前的預防感染。
規格
按 C16H17N3O7S2計 (1)1.0g (2)2.0g
用法用量
治療用藥:
肌內注射、靜注或靜脈滴注。
成人:成人常用量為 1~2g /次,每 6~8 小時一次。劑量應根據致病菌的敏感性、感染的嚴重程度及患者的病情調整劑量
兒童:3 個月及以上兒童患者的推薦劑量為按體重每天 80~160mg/kg,分 4~6 次按相等劑量給藥,更高劑量應用于更嚴重的或者危重的感染,每天總劑量不得超過 12g。
從出生至 3 個月以內的嬰兒患者,不宜使用本品,見【兒童用藥】。
對于腎功能不全的兒童患者,用法用量和用藥頻次應按照成人推薦劑量進行調整。
預防用藥:
成人:在未受污染的胃腸手術、經陰道子宮切除或經腹子宮切除,手術前 0.5~1 小時靜脈滴注 2g,在第一次給藥后,每 6 小時靜滴 2g,給藥不超過 24 小時。
剖宮產手術,在夾住臍帶后靜脈滴注 2g,在 4 小時和 8 小時后各加用給藥一次劑量。
兒童:3 個月及以上兒童患者,推薦單次劑量為按體重 30~40mg/kg,于手術前 0.5~1小時靜脈滴注。
用藥方法:
本品用于肌內注射,每克溶于 0.5%鹽酸利多卡因 2ml,室溫下應在 2 小時內使用;靜注時,每克溶于 10ml 滅菌注射用水,室溫下應在 3 小時內使用;靜滴時,1~2g 頭孢西丁鈉溶于 50ml 或100ml0.9%氯化鈉注射液或 5%或 10%葡萄糖注射液中,應在室溫下 12 小時內或在冷藏下 24 小時內使用。在上述期限之后,任何未使用的溶液均應丟棄。
批準文號
(1)1.0g 規格:國藥準字 H20058221
(2)2.0g 規格:國藥準字 H20073112